近年來河南發生了多起產生較大影響的冤假錯案:——商丘市柘城縣趙作海案。2002年,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決趙作海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後又被改判為有期徒刑20年。2010年4月30日,已經“死亡”十多年的趙振裳突然返家,趙作海冤案浮出水面。同年5月9日,趙作海無罪釋放。——開封市尉氏縣精神病抵殺人犯案。2009年,有網友舉報稱,開封市尉氏縣警方迫於“命案必破”的壓力,故意控制精神病人劉衛中充當殺人疑犯,完成“命案必破”指標後,再以鑒定劉衛中有精神病為由將其放出。——平頂山市葉縣李懷亮案。2001年,平頂山市葉縣鄧李鄉灣李村村民李懷亮被列為一起殺人案的嫌疑對象。該案各級法院七次審理,三次判決,因證據不足始終不能定罪,被告人一直被關押近12年。據新華社電  (原標題:這些年河南曾經的錯案)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mexbp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